1)学生必须和相关的讲师或SAM讨论复审的诉求,以确保复审的诉求能够正确处理
2)学生应向办公室的学术部门获取复审的表格。
3)讲师/SAM将对学生的复审的诉求提出讨论与建议,并签署已填妥的表格。
4)最后,学生将填妥的表格和证据呈交给SAM。
SAM将通知通过学生有关申请复审情况的截止日期(截止日期)。
复审的申请一般应在正式考试日/呈交日的10个工作日前呈交。程序上,1个工作日指的是任何一天学院开门办公的日子。复审董事会通常会在正式截止日期公布的4个星期内召开会议。
截止日期后呈交的复审诉求,除非申请人虽无法提前呈交申请,但却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无法按时呈交的理由。否则,逾期申请者,或者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者,其申请将被直接驳回。
逾期申请将由复审董事会裁决是否接受真正的逾期理由。
逾期呈交的申请仅仅是因为申请人不愿提早透露信息的理由将不会被接受。
请注意,以下的证据证据将会纳入复审理事会的考虑范围:
1)医疗和其他个人信息——学生必须确保任何相关的文件,或可能有不利并影响他/她在任何评估表现情况的文件,和复审申请表格一起呈交。
2)医学证据:学生必须出示证明,如果一种疾病可能会不利影响他/她连续的评估或考试表现,这种认证必须由注册医生签发核实。这些证据必须是和该病况直接相关,并确保是在适当的评估时间内发生。
3)个人信息的证据和其他私人问题因素的证据,也必须记录在案,并得到适当的独立专业人士报表的支持。
学校有权联络任何记录在复审申请证据中的署名人士,以期为复审寻求澄清或进一步的信息,包括检查呈交的证据的真实性。注意,院方不会纠正学生任何理应完成文件上的遗漏,也不会由于学生未提供证据时协助学生查找证据。
学生必须承担提供证据时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学校理解某些学生的复审申请的情况具高度敏感性质,学生可能不愿意复审董事会得知这些敏感性质的细节。
(注意,在任何情况下的任何索赔的具体细节将被保密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文件应标明“权限限制”,呈交的证据一并密封在有相同标示的信封。这些信息一般只有复审董事会的主席和董事会秘书才能过目,至于复审和申索的细节将不会被复审董事会其他成员审查。
复审董事会成员应包括至少一名助理副校长(学术),数名副助理副校长(学术),学生事务经理和学生代表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