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申请短期(至多90天)的探亲签证 :
此签证在所有申根国均有效: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及希腊。此签证仅在90天内有效,并且不得延期。申请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交。
此申请仅可在申请人提交了以下材料后方可办理:
- 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的护照;
- 1份由英文或荷兰文填写完整并经申请人签名的签证申请表,附上近照1张。表格上必须清楚地注明申请人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的全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一份经荷兰政府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 邀请人荷兰护照或荷兰居留证的复印件。
- 申请人的原稿户口簿及A4复印件一份;
- 为能加快申请步骤,申请人可提交其担保人的经济状况证明,最好是每月收入证明;
- 自备信封一张,上面需用中文写完整申请人家庭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贴上邮票;
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况,可能还要求出具其它证明材料。签证处有权让申请人家庭成员来领馆面试。
所有申请将呈送荷兰司法部审批。申请人必须在家等待邮寄通知,通常需要6至12周。荷兰领事馆在电话中不提供任何关于签证进展的信息。申请人可致电荷兰移民机构问讯,电话为:0031 703703555。
第二种,申请短期(至多90天)商务签证
此签证在所有申根国均有效: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及希腊。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交。
可签发以下3种商务签证:
1. 一次出入境,有效期限90天;
2. 多次出入境,有效期限90天;
3. 多次出入境,有效期限1年,每次出境期限90天。
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需提交相关文件,以证明申请人确因商务原因在去年一年中经常往返于荷中两地。
申请仅可在申请人提交了以下材料后方可办理:
- 有效期自发还护照后不得少于3个月的护照;
- 1 份正确填写好并经签名的签证申请表,附上证件照1张;
- 来自荷兰方有签名及日期的邀请信,此函要清楚注明:
- 访荷目的;
- 出入境日期及在申根国的逗留期限;
- 邀请方是否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旅费及医疗保险;
- 担保条款,邀请方需全权保证出访人按时回国;
- 邀请方的名字,职位,地址及电话号码。
此邀请信必须清楚地写明地址并寄到申请人的工作单位而不是个人。
- 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的有签名及日期的派遣信。此信必须清楚地注明:
- 申请人姓名和职位;
- 出访目的;
- 出入境日期及在申根国的逗留期限;
- 工作单位是否承担所有费用;
- 派遣信需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和签署人的签名及联系号码,并经单位盖章。
根据不同情况,还将要求出具其它材料。
申请材料将呈送荷兰有关当局进一步审查。整个工作程序将需10个工作日。申请一年多次出入境的商务签证需15个工作日。除申请人特别要求外,荷兰领事馆在受理签证同时,将保留申请人的护照。
如何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MVV) 任何人如想要在荷兰居住超过3个月,必须申请临时逗留许可证(MVV)。此许可证仅在荷兰境内有效。申请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交。申请过程约3至6个月。 申请仅在申请人提交了以下材料后方办理:
- 有效护照;
- 4份贴好照片的,由英文或荷兰文填写完整并经签名的签证申请表;
- 用英文荷兰文写的原稿邀请信一份;
- 经上海市外办或苏、浙、皖省外办认证好的出生公证书,婚姻状况太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 用中文书写完整的家庭地址,邮编及家庭和单位的联系号码;
- 户口簿。
家庭团聚
- 经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并附上相关证明原件;
- 经认证的荷兰邀请方的经济担保;
- 邀请方的荷兰护照或荷兰居留证复印件。
工作
- 荷兰当局发给的有效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学习
- 荷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 最高学历证明或毕业文凭原稿,并经公证;
- 由荷兰银行或大学出具的担保证明,此证明需担保申请人在荷期间至少12个月内的学费、医疗保险及日用开销保障。国家公派人员应提供中国政府的书面经济担保。其它能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支付生活和学习的材料也可做为担保;
- 托福成绩单。
所有公证书还需经荷兰领事馆再认证。每份文件 的认证费为45荷兰盾,按汇率折合人民币付给。
申请材料将呈送荷兰移民局(IND)。荷兰领事馆一旦接到移民局的答复,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证,以证明其不患有肺病及其它传染疾病。在签证批准前,可能还需补充材料。
领馆概不提供任何关于申请人签证进展的电话咨询。申请人可直接致电荷兰移民局问讯。